尊敬的客户: 感谢贵司长期以来对我司的支持和信任。 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海关总署今日联合发布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6%税率的,税率调整为13%。 为确保税改期间对账业务准备无误,顺利有序进行,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司给客户开出的销售发票统一按照国家新税点13%开具。 若由于贵单位原因未对4月之前的发货对账开票而造成的税费损失由贵单位自行承担。 税率调整属于国家统一政策,不作为议价依据。 特此申明,敬请悉知! 深圳市立千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1日